根據(jù)國家環(huán)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huán)辦〔2013〕103號)要求,對昆明康順虹橋鳳凰名車中心(一期)建設項目竣工環(huán)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康順虹橋鳳凰名車中心(一期)
建設單位:昆明康順世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昆明市東三環(huán)虹橋立交東南側
驗收監(jiān)測(調查)單位: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昆明康順虹橋鳳凰名車中心建設項目共分兩期進行建設(1#樓、2#樓、3#樓),本次驗收對象為一期(1#樓)。項目建設方為昆明康順世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運營方為云南匯奧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項目總投資為15000萬元,其中環(huán)保投資為147萬元。總用地面積8656.50m2,總建筑面積18578.45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4718.45m2,地下建筑面積3860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汽車展廳、辦公區(qū)、維修區(qū)、地下車庫,并配套建設了化糞池、洗車磚砌污水隔油沉淀池、沉砂池、危廢暫存間等設施。
二、項目采取的環(huán)保對策措施
(一)廢水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是汽車整車清洗時沖洗廢水、維修廢水和生活廢水。
治理措施:項目區(qū)內已建設了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網,并建設了1個6.5m3的沉砂池、1個16m3的汽車洗車磚砌污水隔油沉淀池、1座25m3的化糞池以及2臺油水分離器。洗車廢水先進入沉砂池處理后排入汽車洗車磚砌污水隔油沉淀池處理,生活廢水進入化糞池處理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昆明市第十一水質凈化廠處理;維修廢水經專用的油水分離器處理后,產生的廢水和廢油分類暫存于危廢暫存間,統(tǒng)一委托有資質的云南大地豐源環(huán)保投資有限公司清運處置。根據(jù)監(jiān)測結果,項目外排廢水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鎮(zhèn)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表1A等級標準。項目污水總排口及雨水總排口已設置了明顯的標識。
(二)廢氣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有汽車尾氣,焊接煙氣,汽車修理場地內的無組織打磨粉塵以及對汽車進行噴漆、烤漆作業(yè)時產生的有機廢氣。
治理措施:汽車尾氣通過自然通風擴散后對外環(huán)境影響較小;通過在車間內設置排風扇進行強制通風,來降低車間焊接煙塵的濃度;項目配有真空吸塵器,打磨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吸塵器吸入集塵盒,收集后二次利用,飄出車間的粉塵量較少;在烤漆房風機出風口前設置了二級過濾棉+活性炭,對噴漆、烤漆過程中產生的漆霧顆粒進行過濾處理后通過自身樓頂24.8m的排氣筒外排。根據(jù)監(jiān)測結果,項目有組織廢氣中的二甲苯、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的要求;無組織廢氣中二甲苯、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2697-1996)二級排放標準;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二級標準。
(三)噪聲
項目運營過程中噪聲來源主要為風機、空壓機、舉升機、焊機、維修過程中鈑金外形修復產生的噪聲以及汽車進出時的鳴笛聲等。
治理措施:采用靜音空壓機、在設備上安裝減震墊、消聲器等措施來降低噪音,維修作業(yè)只在晝間進行,夜間不會對周邊環(huán)境產生噪聲影響。根據(jù)監(jiān)測結果,項目界外1米處的廠界噪聲值滿足《社會生活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2類區(qū)標準的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棄物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包括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油漆桶,機油桶,過濾棉、廢活性炭、廢發(fā)動機油等危險廢棄物和維修過程中產生的不含油廢棄零部件及辦公生活垃圾等。
治理措施:危險廢棄物用專用容器分類收集后置于專門的危廢暫存間內,收集滿后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的云南大地豐源環(huán)保投資有限公司處置;維修過程中產生的不含油廢棄零部件收集后統(tǒng)一外賣給物資回收部門回收利用;辦公生活垃圾由云南匯奧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委托昆明民潔環(huán)境衛(wèi)生服務有限公司統(tǒng)一清運。項目固體廢棄物100%得到妥善處置。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6日在昆明市環(huán)境工程評估中心網站進行了全本公開。
四、監(jiān)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huán)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huán)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止(不含節(jié)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huán)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tài)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fā)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fā)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康順虹橋鳳凰名車中心(一期)建設項目竣工環(huán)境保護驗收監(jiān)測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huán)境保護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qū)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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