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不帶人就能降低肇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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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在街頭巷尾看到交警在西壩路的一個路口一個早上就抓了200個電單車帶人的,記者采訪時警察說的大概意思是現(xiàn)在電單車肇事的太多了,所以要嚴抓電單車帶人的。我就納悶了,那么說電單車不帶人就能降低肇事率了?

    一般的電單車是48V的電池,動力是足夠帶人的,車輛性設計上也足夠帶一個人,那為什么警察不讓帶呢?說是電動車穩(wěn)定性不夠,帶人慣性大,剎不住——真是可笑。照這么說是不是機動車載的人越少越安全,那公交車最危險?

    我想這個電動車帶人根本不能解決肇事的問題,電動車要安全行駛主要要抓好三個方面:

    第一, 要嚴格限速,一般來說電動車的限速是40公里,但現(xiàn)在好多電動車通過改裝有些已經(jīng)到了60公里了,速度一快就難以操控。這還不單是超速的問題了,有些電動車還嚴重超載,尤其是一些駝菜,駝煤氣罐、礦泉水罐的電動車。這就要求交通部門對銷售單位和維修單位嚴令超速的電動車到市面上,對超載和改裝甚至達到報廢的要嚴查。這跟機動車一個道理,夏利車改裝上F1的發(fā)動機,那還有不肇事的?

    第二,嚴格檢查電單車的剎車系統(tǒng),照明系統(tǒng),現(xiàn)在的電動車晚上出來等都不開,有些剎車失靈全*腳“擦地剎”。就機動車肇事的案例來看,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車輛常年不保養(yǎng),導致制動系統(tǒng)失靈。警察例行檢查剎車燈、轉(zhuǎn)向燈就是這個道理。所以交警檢查電動車不止是看有沒有帶人,關鍵要看電動車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

    第三, 騎車人的素質(zhì)要提高。普遍肇事的往往是駕車人沒有安全意識,搶燈、超速、逆行都是家常便飯,更不用說什么禮貌行車了。以前聽說昆明有些城中城開微型車的司機,連駕照都是買來的,根本不知道什么交通法規(guī),以致于出現(xiàn)了很多馬路殺手。你遵守交通規(guī)則,人家不遵守,有什么辦法呢?所以,交警在這方面好好動動腦筋。不然,那好人家不帶人,人家撞人。

    一家之言,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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