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首屆“云嶺慈善獎”評選表彰活動全面開啟

記者從云南省民政廳獲悉,為表彰社會各界奉獻愛心、回報社會的慈行善舉,營造良好的慈善氛圍,引導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yè)、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yè),推進云南省慈善事業(yè)高質(zhì)量發(fā)展,云南省民政廳、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組織開展首屆“云嶺慈善獎”評選表彰活動。

此次“云嶺慈善獎”表彰活動的評選范圍是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我省慈善活動中事跡突出、貢獻較大,影響廣泛的單位、個人、志愿服務等愛心團隊(以下簡稱愛心團隊)、慈善項目、慈善信托等(每名候選對象原則上只能參加1類獎項的評選)。重點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副廳級或者相當于副廳級以上單位、個人不參加評選?h處級干部的比例控制在評選總數(shù)的20%以內(nèi)。表彰名額總數(shù)50個(個人原則上不超過20人),其中:慈善楷模10個(個人和組織),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獎10個(組織),捐贈企業(yè)獎20個(組織),捐贈個人獎10個(個人)。

此次評選的評審時間為6月21日至7月28日,評選表彰領導小組根據(jù)公示情況,研究確定正式表彰對象,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聯(lián)合發(fā)布表彰決定。在第八個“中華慈善日”主題宣傳活動期間,召開云南省慈善大會,為“云嶺慈善獎”獲得者頒獎。

有意參評“云嶺慈善獎”的單位、個人、愛心團隊、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首先由所在單位履行推薦、考察程序,并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照屬地原則或管轄范圍,向州(市)民政局或有推薦資格的單位(以下統(tǒng)稱為推薦單位)進行申報。推薦單位對申報對象是否符合基礎評選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在充分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對象,書面向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推薦,將推薦函、申報審批表、征求意見表和有關證明等全套材料,于6月20日前寄送至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qū)白云路538號云南省民政廳慈善事業(yè)促進和社會工作處(聯(lián)系人及電話:張水菊,0871—6571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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