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進一步完善我市戶籍制度改革補充意見的通知》賣二手房,遷出戶口才能變更產權,購房面積達到人均居住標準,可落戶昆明主城區(qū)。
昆明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進一步完善我市戶籍制度改革補充意見的通知》,其中明確:凡在昆明市主城區(qū)、呈貢新區(qū)、安寧市,住宅戶籍人均住房面積達到當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請落戶。二手房在上市交易時,原房屋所有權人及家屬的戶籍關系遷出后,方可進行產權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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