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稅務局:個稅房租專項扣除可不填房東信息

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賀偉一行5日做客《春城熱線》時表示,目前,昆明市共有辦稅服務廳23個,已全部實現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進一個廳,辦所有稅務事”。

今年1月,我國開始施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yǎng)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但是,有報道稱,有租客申報房租抵扣個稅時需要填寫房東信息,房東擔心可能被征稅,不愿意提供相關信息,還規(guī)勸租客不要申報個稅租金扣除。

對此, 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稅務局所得稅科科長賈群表示,這個問題涉及到個人所得稅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如果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租金支出,是可以按標準定額來申報扣除的:第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扣除標準是1500元/月;第二,市轄區(qū)戶籍人口超過100萬人的城市,扣除標準是1100元/月;第三,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人的城市,扣除標準是800元/月。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住房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來享受扣除,在一個納稅年度當中,不能同時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和租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稅法還規(guī)定了納稅人應該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在個稅的App上需要填報主要的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的地址、出租方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以及租賃的起止時間等信息。

對于有人擔心,房東因為擔心被征稅而不愿意提供相關信息的問題,目前,個稅App的新版本已經不再強制要求填報出租人的信息,稅務機關將承租人和出租人作為兩個不同的納稅主體,施行不同的征管措施,不需要房東信息,承租人也可以申報個稅扣除。(春城晚報 記者張勇)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相關資訊

猜您喜歡

參與討論

登錄 注冊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