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每月可提取1800元!7月1日起,昆明公積金提取政策有變化

6月28日,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發(fā)布通告,為助企紓困,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繳存困難的企業(yè)可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獲批準的緩繳企業(yè)不作逾期繳存處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也可申請,獲批后推遲還貸不作逾期處理。

《關于昆明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告》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面臨生產(chǎn)經(jīng)營困難且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yè),經(jīng)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

緩繳期間,已申請并獲批準的緩繳企業(yè)不作逾期繳存處理;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緩繳期限屆滿后,企業(yè)應當恢復正常繳存。對于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由企業(yè)根據(jù)緩繳期間住房公積金的補繳方案進行補繳,補繳金額按照緩繳前的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計算確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jīng)審核后,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辦理按月委托扣劃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業(yè)務,經(jīng)批準同意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自批準緩繳之日起至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同時, 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租房職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適當提高受疫情影響期間租房提取月提取額(限額由每戶每月1500元整提高至每戶每月1800元整),復核通過后可適當提高租房提取額度。

疫情期間,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緩繳審批,審批時限由10個工作日調(diào)整為5個工作日。以上階段性支持政策執(zhí)行期限為2022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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