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法治建設群眾滿意率達97.6%,創(chuàng)歷年新高

6月30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海埂會堂召開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調查新聞發(fā)布會。據介紹,經過各地區(qū)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云南省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在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委托省統計局進行的第三方測評中,人民群眾對全省法治建設綜合滿意率達97.60%。

發(fā)布會 2021年云南法治建設群眾意率達97.6%,創(chuàng)歷年新高

全省法治建設群眾滿意率逐年向好

從2017年開始,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開展一年一度的云南省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調查,并委托省統計局進行第三方測評。調查采用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方式,由第三方調查機構對涵蓋全省16個州(市)、129個縣(市、區(qū))14類調查對象的樣本進行量化數據采集。

調查內容主要包括群眾對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設現狀的心理感受,當前法治云南建設需要著力解決的突出問題,對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滿意度等3個方面,旨在通過社情民意調查,準確、客觀反映人民群眾對法治云南建設現狀的真實看法,切實找準當前法治云南建設存在的問題短板,從人民群眾“不滿意”處著手,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突出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全面依法治省評價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5年來,全省法治建設群眾滿意率呈逐年上升趨勢,2017年度為91.09%,2018年度為91.26%,2019年度為92.41%,2020年度為97.23%,2021年為97.60%,這一系列的數據,反映了人民群眾對法治云南建設的滿意程度,折射出法治云南建設取得的明顯成效。2021年度97.60%的滿意率創(chuàng)了歷年新高。

2021年全省法治建設穩(wěn)步推進

健全法治云南建設規(guī)劃體系、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制定出臺《法治云南建設規(guī)劃(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以及云南省“八五”普法規(guī)劃,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設的“四梁八柱”。

地方立法質量明顯提高,全年制定省級地方性法規(guī)5件、修改14件、廢止8件。以“共同決定+條例”方式創(chuàng)新地方立法,制定《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完成全國首個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對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條例”開展立法后評估。

大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持續(xù)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企業(yè)和群眾總體好評率達95.80%,初步立起“一網通辦”總門戶,667個政務服務事項納入“省內通辦”目錄管理,“跨省通辦”事項新增74個,全省企業(yè)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

完善刑事執(zhí)法辦案“三回告、三告知、四公開”辦案公開制度,完善刑事檢察工作機制,加強政法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推開涉案財物集中管理試點,全省法院院庭長、檢察院院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辦案制度落實有力。

全面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聚焦全省365萬師生組織開展“憲法晨讀”活動,開展為期3個月的“憲法在你身邊”憲法知識在線答題活動,788萬人次參與答題。全省23個村(社區(qū))被命名為第八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

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鞏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打掉一批涉黑組織。嚴格落實黨政軍警民“五位一體”強邊固防機制和“五級書記抓邊防”責任,著力構建“中國特色、云南特點”的強邊固防新格局。

云南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調查情況

調查開展:

調查工作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牽頭,會同委員會各協調小組和省統計局做好調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問卷設計以及其他相關事宜,省統計局負責調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調查采用近年來國際上比較先進的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系統(CATI)進行。

調查對象主要分為兩個大類共14類人員。第一類為社會公眾,即16周歲及以上的公民。主要包括: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企業(yè)從業(yè)人員、務農農民、務工(經商)農民、在校學生、文教科衛(wèi)體人員、個體戶及私營企業(yè)主、服務業(yè)人員、自由職業(yè)者、無業(yè)(失業(yè))人員、離退休人員共11類人員。第二類為特定對象,即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3類人員。

綜合考慮常住人口總數、流動人口數、城鎮(zhèn)化率等因素,以全省129個縣(市、區(qū))為基本單元,以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中云南省人口統計數為依據,采用多階段分層抽樣方法,共獲取有效調查樣本27120個,在全省有較好的代表性。

調查結果

2021年云南省法治建設群眾綜合滿意率為97.60%,該數據由5個調查問題的單項滿意率之和再取平均值獲得。

關于“人民群眾對到本地政務服務大廳或網上平臺辦事情便利程度是否滿意”的問題,調查顯示,單項滿意率為98.29%,較2020年度同比上升0.62個百分點。

關于“人民群眾對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政法機關執(zhí)法辦案和服務群眾情況是否滿意”的問題,調查顯示,單項滿意率為97.05%(其中,法院96.23%、檢察院97.62%、公安機關96.55%、司法行政機關98.00%),較2020年度同比上升0.43個百分點(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同比分別上升0.47、0.35、0.64、0.20個百分點)。

關于“人民群眾對市場監(jiān)管執(zhí)法、疫情防控、旅游市場整治、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等行政部門公正文明執(zhí)法和服務群眾情況是否滿意”的問題,調查顯示,單項滿意率為96.35%,較2020年度同比上升0.58個百分點。各領域測評結果分別為:市場監(jiān)管94.77%、疫情防控98.85%、旅游市場整治96.06%、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95.72%。

關于“人民群眾對律師、公證等提供法律服務是否滿意”的問題,調查顯示,單項滿意率為96.86%,同比上升0.32個百分點。

關于“人民群眾對平時生活中便利獲取法律知識是否滿意”的問題,調查顯示,單項滿意率為99.44%,同比下降0.11個百分點。

云南16個州(市)調查數據及排名

從綜合滿意率看,全省16個州(市)調查數據及排名如下:楚雄州(98.63%)、保山市(98.54%)、怒江州(98.48%)、玉溪市(98.28%)、普洱市(98.12%)、迪慶州(97.91%)、臨滄市(97.82%)、西雙版納州(97.77%)、大理州(97.75%)、文山州(97.72%)、紅河州(97.53%)、麗江市(97.31%)、昭通市(97.27%)、曲靖市(97.04%)、昆明市(96.59%)、德宏州(95.96%)。其中,法治建設群眾綜合滿意率最高與最低的極差為2.67%。

從單項滿意率看,全省16個州(市)中,人民群眾對到本地政務服務大廳或網上平臺辦事情的便利程度滿意率最高為楚雄州(99.10%),與最低的極差為3.53%;

人民群眾對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政法機關執(zhí)法辦案和服務群眾情況的滿意率最高為保山市(98.60%),與最低的極差為2.79%;

人民群眾對市場監(jiān)管執(zhí)法、疫情防控、旅游市場整治、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等行政部門公正文明執(zhí)法和服務群眾情況的滿意率最高為楚雄州(98.40%),與最低的極差為5.51%;

人民群眾對律師、公證等提供法律服務的滿意率最高為玉溪市(98.46%),與最低的極差為3.61%;

人民群眾對平時生活中便利獲取法律知識的滿意率最高為西雙版納州(99.85%),與最低的極差為1.07%。

堅持以解決法治領域的突出問題為著力點

結合近年來暴露的問題以及2021年度全省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測評數據,反映出法治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短板。云南將緊緊圍繞服務保障云南高質量發(fā)展,堅持以解決法治領域的突出問題為著力點,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全面推進邊疆民族地區(qū)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高質量的法治建設保障高質量發(fā)展。

服務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加快推進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條例、社會信用條例、鄉(xiāng)村振興條例、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條例等立法進程。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強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就業(yè)、物業(yè)管理等民生領域立法,為加強和改善民生、促進共同富裕提供法治保障。

統籌推進市場監(jiān)管、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yè)、應急等領域綜合執(zhí)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三項制度”,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wèi)生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zhí)法力度,堅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要按照“力爭3年營商環(huán)境實現全面提升并進入全國一流行列”要求,聚焦影響企業(yè)發(fā)展的難點堵點,持續(xù)開展“減證便民”行動,不斷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

健全完善政法機關之間、政法單位內部等重點領域的權力運行制約監(jiān)督機制,鞏固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持續(xù)開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guī)定”警示教育,持續(xù)整治“兩有一壓”、法律監(jiān)督虛化弱化、執(zhí)行不規(guī)范、違規(guī)違法“減假暫”等問題,防止頑瘴痼疾反彈回潮。

健全落實領導班子集體學法、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guī)清單等制度,強化法治思維,提升法律素養(yǎng),堅守法律底線,做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嚴格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抓好農村地區(qū)和基層普法工作,加大民法典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從日常生活行為抓起,讓人民群眾知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養(yǎng)成守法的習慣,推動法治宣傳向農村、山區(qū)、邊境、偏遠村寨、民族地區(qū)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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