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昆明計劃新建27700套經適房

本報訊記者徐曉俊報道按照《昆明市2008年住房建設計劃》(以下簡稱:《計劃》),2008年昆明市將計劃建設新建廉租房2165套,經濟適用住房27700套,商品住房490萬平方米,預計建設住宅總面積為680萬平方米。其中,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計劃開發(fā)建設總面積不低于建設總面積的61%。

新建廉租房2165套

根據《計劃》,今年昆明市將計劃建設廉住房10.825萬平方米,2165套。

其中,按照“十一五”計劃,今年將在盤龍區(qū)、官渡區(qū)、安寧市、宜良縣、晉寧縣、嵩明縣、尋甸縣、富民縣等8個縣(市)區(qū)新建廉租房1012套,建筑面積50600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計劃》,今年昆明市將擴大保障范圍建設計劃,在東川區(qū)、宜良縣、晉寧縣、嵩明縣和富民縣等4個縣(市)區(qū),計劃增加建設廉租房1153套,建筑面積57650平方米。除實物配租外,2008年昆明市還將對全市14個縣(市)區(qū)18402戶困難戶提供貨幣補貼。

新建經濟適用房27700套

根據《計劃》,今年昆明市計劃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約27700套,建筑面積180萬平方米。

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將采取五種形式進行建設。政府統(tǒng)建:將分別在羊腸片區(qū)、石關村片區(qū)、茨壩蒜村建設9077套;商品房項目配建6154套;市屬困難企業(yè)集資建房及企業(yè)利用存量土地建設3293套;各縣(市)區(qū)分別在五華(羊仙坡)、東川、富民、祿勸、宜良、安寧、晉寧等7個縣(市)區(qū)建設6799套;同時值得注意的是,計劃中還包括了為解決昆紡困難職工住房困難將建設2308套經濟適用房。

按15%配建經濟適用房

《計劃》對于住房建設保障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新開發(fā)的商品住房項目中,必須配建一定比例的經濟適用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于該項目住宅總建筑面積的15%。我市土地市場清理整頓期間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但尚未開工建設的土地,原登記用途為住宅用地的,項目建設單位申報項目建設手續(xù),在符合城市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的前提下,必須配建經濟適用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該項目總建筑面積的20%,否則不予批準建設;原登記用途不屬于住宅用地,但原土地使用者申請進行房地產開發(fā)建設的,在符合城市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的前提下,必須配建比例不低于50%的經濟適用住房,經市政府批準,可以按市場價補交土地價款后變更用地性質為住宅用地,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設。確保經濟適用住房配建任務的完成。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擅自更改商品房配建指標,或者將劃撥的土地用于建設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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