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在東島造型(順城店)辦了一張會員卡,辦卡是因為滿意他們家一名理發(fā)師的手藝。最近去消費,發(fā)現這名理發(fā)師離職了。我想要退卡,他們卻提出無理要求!苯,昆明市民鐘女士向都市時報3·15報道組報料自己的這一辦卡經歷。
消費者:
900多元余額難退還
2020年,鐘女士在東島造型(順城店)充值了一張3000元的會員卡,鐘女士說,辦卡是因為認可店里一名造型師的手藝。今年3月,鐘女士去店里消費時發(fā)現,此前給她服務的那名造型師已經離職,而卡內余額還有900多元。于是,鐘女士提出想要退卡。
3月12日,鐘女士再次去到店里溝通退卡一事。此時,店內一名客服經理表示,門店管理層不在,要等管理人員回來才能給出具體回復。14日上午,該門店客服經理回復鐘女士,可以退卡,但是鐘女士之前消費的項目需要恢復原價。
鐘女士認為,商家提的條件并不合理,如果按照商家的說法來執(zhí)行,她不僅退不回卡里的余額,甚至還需要再給商家補錢,她自然不會同意。至今,雙方就該問題協商仍未達成一致。
15日下午,鐘女士將自己的情況反映到消協。消協工作人員表示,后續(xù)會將相關情況反映到職能部門,并給鐘女士回復。
15日,記者致電東島造型(順城店),門店工作人員王女士表示,如果客戶提出退卡,門店需要扣除客戶之前享受的折扣優(yōu)惠!安还茉谀睦锒际沁@樣,我們家所有的卡都是這樣規(guī)定的。另外,我們門店并沒有關門,可以安排同級別的造型師給客戶進行服務!蓖跖空f,客戶卡里現在還有余款,具體扣多少錢,需要客戶到門店協商才能做出定論。
律師說法:
商家應將剩余款項退回
云南同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邱萬斌認為,鐘女士提出退卡的訴求是合理的。如果鐘女士當初在門店辦卡是因為認可某一位造型師,繼而一直由該位造型師負責鐘女士的造型工作,且其余造型師無法按照辦卡時的約定向鐘女士提供服務,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將剩余款項退回。
門店所謂的退卡規(guī)定,并沒有經鐘女士同意,在辦卡時也未對鐘女士進行過明確的提示。因此,該款規(guī)定對鐘女士并不產生效力。
此外,鐘女士購買門店服務后雙方便成立合同關系,造型師離職后,門店已經無法按照鐘女士的要求提供服務,鐘女士不愿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合同履行陷入僵局。若東島造型仍不愿退回剩余款,鐘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退還剩余款項。
法官釋法:
該案例消費者選擇權被侵害
呈貢區(qū)法院馬金鋪法庭庭長、一級法官李解介紹,我國法律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安全保障權、公平交易權、獲得賠償權、監(jiān)督權等權利。該案例中,鐘女士的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權利明顯被侵害,在日常消費中處于弱勢地位。
此時,鐘女士可以選擇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以及向法院提起訴訟這5種途徑維權。
“消費者在消費前期對價格更為敏感,在先付費后消費的情形中,往往會導致爭議頻發(fā)。因此,在消費時要多一個心眼!崩罱庹f,消費者在實際消費過程中,應該重視服務企業(yè)的公司口碑、品牌及專業(yè)程度;重視書面合同約定,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別對于免除或減輕責任、加重責任、限制己方主要權利的條款予以重點關注,可要求經營者加以說明;妥善保管好付款及消費相關憑證,固定好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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